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 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运行情况记录以下参数:原辅料/收油量装卸时间、储罐编号、储存物料名称、收油量(产品产量)、平均液面高度、最大液面高度、周转量(生产负荷)、平均储存温度、物料来源、呼吸阀压力等 储罐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收油量按照一个收油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设施应记录:物料(原辅料)装卸时间、鹤位名称、鹤位编号、装载物料、装载物料温度、装载物料量等 按照排污单位装载次数记录,每个装载周期内记录1次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运行时间、设施名称、设施编号、辅助燃料类型及使用量、废气进出口浓度等 按班记录,1次/班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记录:储罐、动静密封点、装卸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时间、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措施描述及记录人等 按月记录,1次/月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时间、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进出水量,进出水浓度),主要药剂添加情况(名称、使用量及投放频次等),电耗,污泥产生量等。 运行信息按班次记录,1次/班;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班(连续加药)或1次/批(批次投放)。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有组织废气手工监测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排放口编码、工况排气量、排口温度、污染因子、许可浓度限值、监测浓度、检测方法、是否合规等 按监测频次记录。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废水污染物排放手工监测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排放口编号、废水类型、水稳、出口流量、污染因子、出口浓度、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是否违反许可证等 按监测频次记录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企业边界无组织废气手工监测记录:采样日期、无组织采样点位数量、各点位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无组织排放编号、污染因子、采样点位、监测浓度,厂界浓度最大值、许可浓度限值、测定方法、是否合规等 按监测频次记录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时段记录信息应记录1)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b)生产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故障原因、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否需要报告、报告花四溅及部门等。c)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持续时长、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按发生次数记录;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入库、出库、委托处置等环节的相关批次编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时间、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及代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量、容器/包装的类型数量、经办人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至少保存十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污单位应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包括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流向信息(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出厂及转移信息等(出厂时间、数量、运输信息、流向类型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流向信息 1次/月;出厂转移信息按批次填写,1次/批次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其他环境管理信息要求的,可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生产内容、生产规律等确定。 按实际生产情况记录 台账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