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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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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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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 公用单元等的产污设施运行 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 容: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 ,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 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 产品产量:名称、用量。4) 原辅料:名称、用量。5)其 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 产品产量、原辅料与能源消 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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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 生变化的 基本信息 ,按年记 录,1 次/年;对 于发生变 化的基本 信息,在 发生变化 时记录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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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 少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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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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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 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 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 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 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 度折算值);副产物名称及 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名 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厂 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 类、车轮清洗(扫)方式、 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 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3)废水治理设施: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 ;废水排放情况(出口废水 流量、污染物项目、排放去 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 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 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 、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 否报告等。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 录。 1)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吸附装置、冷凝器、催化氧化器、热氧化炉、吸 收塔等)记录设施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等。 2)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废气处置设施相关耗材(包括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记录采 购量、处置量等管理信息。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废气处置设施相关耗材记录使用量等管理信息。 3)无组织废气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4)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废水处理设施记录型号、主要设施规格参数、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 处理方式、耗电量、药剂情况等。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废水处理设施记录运行时间。 5)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 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终止时刻、排放浓度、排放去向、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 对措施等。针对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渗漏、泄漏风险点,如油墨等辅料储存点以及沾有油墨、涂料、稀释 剂的包装桶等废物贮存点,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包括: a)源头控制:在油墨等辅料储存及输送,废水治理,沾有油墨、涂料、稀释剂的包装桶等固体废 物堆放时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泄漏措施。 b)分区防控:原辅料及燃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输送管道、废水治理设施、固体废物堆存区的 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 c)渗漏、泄漏检测:对储罐、管道等配置渗漏、泄漏检测装置,定期对渗漏、泄漏风险点进行隐 患排查。 列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排污单 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 a)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b)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c)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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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 况
1)运行情 况:按日 或班次记 录,1 次/日或班 次。
2)主要药 剂添加情 况:按日 或批次记 录,1 次/日或批 次。
3)控制系 统显示的 曲线图: 按周记录 ,1 次/周。
b)异常情 况
按照异常 情况期记 录,1 次/异常情 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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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 少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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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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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 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 、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 照HJ/T 373、HJ 819 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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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 的记录频 次与排污 许可证中 所确定的 监测频次 要求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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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 少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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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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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 束时间。
2)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 、用量。
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 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4)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 称、产量。
5)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 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 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 施、是否报告等。
a)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计生产能力、核算时段、 核算时段内主要产品名称与产量。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生产时间、主要产品名称与产 量。 b)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管理信息包括名称、时间、采购量、回收量(回收 方式)、库存量、主要成分含量(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重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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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 :一般按 日或班次 记录,1 次/日或班 次。
2) 生产负荷 :一般按 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 次。
3) 产品产量 :连续生 产的,按 日记录,1 次/日。非 连续生产 的,按照 生产周期 记录,
1 次/周期; 周期小于 1 天的,按 日记录,1 次/日。
4) 燃料:按 照采购批 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 工况
按照工况 期记录,1 次/工况期 。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b)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周期性生产的设 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 天的按照 1 天记录。 c)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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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 少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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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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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 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 、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 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 录。 1)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吸附装置、冷凝器、催化氧化器、热氧化炉、吸 收塔等)记录设施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等。 2)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废气处置设施相关耗材(包括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记录采 购量、处置量等管理信息。 3)无组织废气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4)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废水处理设施记录型号、主要设施规格参数、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 处理方式、耗电量、药剂情况等。 5)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 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终止时刻、排放浓度、排放去向、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 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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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 设施运行 状况按照污染防治 设施管理 单位生产 班制记录 ,每班次 记录 1 次。异常 情况按照 异常情况 期记录, 每异常情 况期记录 1 次。
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 2)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 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 1 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记录,DCS 原则上以 7 天为周期截屏。 3)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用连续加药方 式的,每班次记录 1 次。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 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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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 少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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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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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 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 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 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 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 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 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 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 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 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 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 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 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 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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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 次记录一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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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 少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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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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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固废台账要求: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实施分级管理。应当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 息;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 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 用、处置方式等信息;每一 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 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记 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 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填写台账记录表时,应当 根据自身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选择对应的固体废物种类 和代码,并根据固体废物种 类确定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 。
2.危险废物台账要求:
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
①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 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 、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 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 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 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 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 去向等。
②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 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 、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 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 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 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 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 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 生批次编码等。
③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 、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 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 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 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 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 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 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④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 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 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 、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 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 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 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 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 /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 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 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 库批次编码等。
⑤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 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 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 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 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 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 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 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 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 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 出库批次编码等。
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
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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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 放至容器 和包装物 的,应按每个容器 和包装物 进行记录 ;产生后 采用管道 等方式输 送至贮存 场所的, 按日记录 其他特殊 情形的, 根据危险 废物产生 规律确定 记录频次 。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 1 天。 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 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 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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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 少于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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