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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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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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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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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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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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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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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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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年/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
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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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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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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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1、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2、监测期间污染治理设施运 按监测周期记录行状况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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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监测规范要求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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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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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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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2、重污染天气应急、错峰生产等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3、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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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组织按日记录 ,1次/日;2、特殊时段按日记录 ,1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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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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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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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设施编号、使用运行情况、记录时间使用人姓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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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次,停工及停用期间可以不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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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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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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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设备名称编号、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原因、应对措施、维护过程、运维记录、检查人、检查日期等。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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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次,停工及停用期间可不记录。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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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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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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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生废物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废代码)、产生量、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危废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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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废物产生、入库、转移实际频次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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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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