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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记录内容:记录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采样检测日期、数量、方法、采样人姓名、监测数据等信息,记录排放口编码、工况烟气量、排口温度、污染因子,同时记录许可浓度排放限值、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若监测结构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按自行监测要求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企业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的有效性,加强环境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定期检查期间1次/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工序、产生量,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台账管理,记录废物去向、处置量等信息。 1次/产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积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使用、燃料使用采购情况。非正常工况信息记录,包括停产时间、事故原因等。 1次/班,原辅材料、燃料信息1次/批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 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1正常情况1次/日,非正常情况1次/非正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2.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3.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