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基本信息
|
包括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
|
台账至少保存5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燃料:名称、用量、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原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
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一次。
|
|
台账至少保存5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正常情况包括防治设施名称、运行状态、副产物名称及产生量。
非正常情况包括治理设施名称、编码、非正常情况起始时刻、非正常情况终止时刻,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
按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部门生产班制记录。非正常情况按1次/非正常情况。
|
|
台账至少保存5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有组织废气记录:包括监测日期、排放口编码、污染物监测结果等。无组织废气记录信息:包括监测信息、监测点位、污染物浓度等。噪声监测记录信息:包括监测信息、监测点位、噪声声级等。
|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自行监测方案的废气、噪声监测频次一致。
|
|
台账至少保存5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附表,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
固体废物相关信息记录按照1次/批次或者1次/天。
|
|
台账至少保存5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
|
台账至少保存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