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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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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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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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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时1年/次,发生的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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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或保护盒中,专人定点保存,采取防光、防热、防潮等措施;电子台账存放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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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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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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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按照排污许可证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执行。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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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或保护盒中,专人定点保存,采取防光、防热、防潮等措施;电子台账存放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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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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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相关信息,包括设施名称、运行时间、检查锥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 应记录厂区降尘洒水、清扫频次,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方式,日常检查维护频次 及情况等。 应记录非正常工况和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等。 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记录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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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1天。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増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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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或保护盒中,专人定点保存,采取防光、防热、防潮等措施;电子台账存放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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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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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结合生产实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废有关信息,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原料和辅助工序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的情况也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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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结合生产实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废有关信息,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原料和辅助工序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的情况也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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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或保护盒中,专人定点保存,采取防光、防热、防潮等措施;电子台账存放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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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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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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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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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或保护盒中,专人定点保存,采取防光、防热、防潮等措施;电子台账存放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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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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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b)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c)产品产量;d)原辅材料:记录名称、来源、种类、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e)燃料:记录种类、用量、成分、热值、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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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运行状况:每班记录一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b)产品产量:按日记录,1次/日; c)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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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或保护盒中,专人定点保存,采取防光、防热、防潮等措施;电子台账存放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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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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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工况:明确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药剂添加情况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还应当包括设备校验关键参数,能充分反应生产设施及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情况。(2)异常工况: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设施非正常时刻、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每周检查记录:环保标识设施情况、贮存容器是否破损,应急防护设施情况,防渗工程是否正常,问题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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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情况:1次/班次;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2)污染物产排情况: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药剂添加情况:每班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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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或保护盒中,专人定点保存,采取防光、防热、防潮等措施;电子台账存放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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