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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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废水污染物监测。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和废水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排放口编号、监测日期、时间、监测 方法、监测频、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点位、采样方法、进出口污染物监测结果等。
无组织废气监测主要包括生产设施/无组织排放编号、监测日期、监测时间、控制的无组织污 染物监测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 HJ/T 373、HJ 819 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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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品制造工业》(1103-2020) 7.3 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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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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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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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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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记录名称、消耗量、主要成分含量等。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的原辅料管理信息包括名称、时间、采购量、回收量(回收方式)、主要 成分含量(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重金属、其他)。 简化管理排污单位的原辅料管理信息包括含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的原辅料的名称、使用量、 主要成分含量、时间等。 燃料:仅重点管理排污单位记录,包括名称、用量、低位热值、品质、与污染物产生有关的 成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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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为每月记录 1 次。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 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地方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 从其规定。 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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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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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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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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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包括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至少记录以下 内容: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线名称、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计设施 参数、运行设施参数、各生产线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名称与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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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周期性生产的 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 天的按照 1 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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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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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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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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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正常情况和非正常情况。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 态、污染物排放情况、处置设施耗材消耗情况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还应当包括设备关 键性控制参数,能充分反映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a)正常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吸附装置、冷凝器、废气处理锅炉、催化燃烧 装置、吸收塔等)记录设施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信息、废气处置设施相 关耗材名称、设计消耗量、实际消耗量等。
2)无组织废气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包括记录时间、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 制措施、措施描述等。 3)废水治理设施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废水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主要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污染 物排放情况、耗电量、药剂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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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每天记录 1 次,非连续排放 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每天记录 1 次。
b)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天记录。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 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每天记录。
c)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用连续加 药方式的,每天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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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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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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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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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 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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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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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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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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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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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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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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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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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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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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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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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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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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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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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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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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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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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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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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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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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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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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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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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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