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填写每日进水信息,按月汇总。包括记录时间、进水水量、监测指标、监测方式、监测日均浓度等信息。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废气排放手工监测记录,包括:采样时间、排放口编码、污染项目、监测设施、检测结果、是否超标、数据来源、异常情况等。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废水排放自动监测记录和手工监测记录,包括:采样时间、排放口编码、污染项目、监测设施、检测结果、是否超标、数据来源、异常情况等。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手工监测记录,包括: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 监测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按实际发生记录1次/日;危险废物按1批次/次记录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生产负荷:正常运行,一级产水量3500t/d,二级产水量7000t/d。第一年生产负荷约80%,后面满负荷运行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主要产品产量(再生水)连续性生产的生产单元按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原辅料(污水)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燃料不涉及,满负荷用电量约为30000kw*h/d,1次/日记录。非正常情况: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1次/日或1次/班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再生水处理设施的相关参数。 a.进水信息: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b.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再生水和废水)、药剂使用等信息。 c.设施维修维护记录: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应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维护维修记录原则上在异常状态(故障、停运、维护)发生后随时记录,及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d.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e.防渗漏、防泄漏要求完整。 1次/日或1次/批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