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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及排污许可 证编号等。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运行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包括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手工监测记录监测时随时记录。企业暂时未安装在线设备,待安装在线设备后做好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 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自动监测实时记录。 手工监测:监测一次,记录一次。自动监测:自动记录,整理存档:1次/月。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包括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包括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c)其他信息,法律法规个、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废气无组织:一次/日。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 行)中附表1中的内容,包括: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附表2中的内容,包括: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附表3中的内容,包括: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单位)、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 附表1中的内容按年填写;附表2中的内容按月填写;附表3中的内容按批次填写。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如实建立各环节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5.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