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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均保存5年以上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编号、监测内容、计量单位、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是否超标、 监测结果等,并建立台账,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噪声记录内容: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监测一次记录一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均保存5年以上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 措施。 b)特殊时段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 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 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时,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c)非正常情况 记录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发生时记录 均保存5年以上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单元、公用单元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 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原辅料:名称、用量; 5)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 信息。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均保存5年以上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3) 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 b)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b) 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均保存5年以上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规定的频次记录。 均保存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