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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产污设施基本信息,包括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2)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包括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未发生变化1次/年;在发生变化时增加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保留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手工监测的记录 ①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②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③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④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2)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的监测频次记录。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保留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按日记录,1次/日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保留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产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 ①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②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③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④原辅料:名称、用量。 ⑤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⑥其他:用电量等。 (2)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按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按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按1次/日;非连续生产按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按1次/日。原辅料按1次/采购批次。燃料按1次/采购批次。 (2)非正常工况:按1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保留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 ①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及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②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气排放量等。 ③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无组织防治措施运行情况和效果。 ④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2)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按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1次/日或批次。 (2)非正常情况:按1次/非正常情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保留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