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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采购和使用情况等,生产设施运行参数等。 每班记录1次 台账保质期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质期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废水污染物监测。监测记录信息应 包括采样时间、监测时间、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工况、若有超标记录超标原因。有监测报告的可只记录 监测期间工况及超标排放的超标原因。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本标准规定的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台账保质期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记录固体废物名称、类别、产生及预处理情况、综合利用量、处置处理量。 每班记录1次 台账保质期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非正常工况下及污染设施异常情况下记录信息 异常情况说明包括: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质期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情况,检修、维护保养情况 a)正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质期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质期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废气治理设施:应按照废气治理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包括 设施名称、编码、运行参数、运行状态等。 b)废水处理设施:包括设施名称、编码、主要参数、废水产生情况、废水排放情况、药剂名称及 使用量、投加时间、运行状态等。 c)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记录固体废物名称、类别、产生及预处理情况、综合利用量、处理 处置量等。 每班记录1次 台账保质期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