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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22
22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0 50 夜间不生产;按照《排污单位执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要求开展厂界环境噪声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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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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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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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 》(HJ 1297—2023)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排污口二维码标识牌立牌工作。2024年6月底之前完成环评报批手续,并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合和在线设施的安装。
其他许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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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是否完成整改
2 不能达标排放 限期整改期间,将积极采取能满足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有效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0-06-28 至 2021-06-27
1 手续不全 从2020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6月27日前补办好环保手续并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 2020-06-28 至 2021-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