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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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型号、规格参数、设计生产能力等; c)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型号、规格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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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1 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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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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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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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存档要求应填写“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HJ819执行,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监测数据存档期限不少于5年。手工监测的记录: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 采样人姓名等。 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2.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 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3.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量、主要原辅料使用量、取水量、主要燃料消耗量、燃料 主要成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等。日常生产中上述信息也需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 HJ/T 373、HJ 819 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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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频次:开展手工监测后记录监测频次。 1次/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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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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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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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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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每批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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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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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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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设备)、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设备)的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b)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c)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记录名称、单位、用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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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 2)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 每批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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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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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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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污染排放情况等。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3)废水处理设施应记录废水设施名称、编码、运行起止时间、污染排放情况等。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终止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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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每日记录 1 次。 2)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 1 日。 3)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日记录,每日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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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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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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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贮存利用处置: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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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招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应 按照本核标准要求统计相关信息,固废的频次:产生、贮存、转移都要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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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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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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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危险废物: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以及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转移环节、利用处置环节等过程管理内容。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要求记录;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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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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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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