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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2.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未发生变化的,每年记录1次;发生变化的,在变化时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1、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2、自动监测数据和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 按照自行监测方案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其他环境管理信息要求的,可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的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生产内容、生产规律等确定。 按照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其他环境管理信息要求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情况: a.进水信息:记录进水水质、水量信息;b.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运行参数、化验、药剂使用、出水水质等信息;c.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运行参数、药剂使用等信息;d.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处理后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委托处置量、委托单位等信息;e.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修复过程、零部件更换、是否报告等信息。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噪声台账记录内容: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用电量、其他等。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记录,1次/日。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记录,1次/日。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