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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原辅料和燃料用量、产品产量、生产负荷、燃料成分占比等 1次/1月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自行监测、手工监测、委托第三方监测),记录好各监测报告的污染物监测结果。 1次/1月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非正常工况记录:记录锅炉、废水停运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非正常工况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应记录固体废物产生量、处置量及去向(综合利用或外运)和贮存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有产生量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定期记录生产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态、原料投用量、产品产量 变更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气: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停运时段、药剂投加时间及投加量等。废水:记录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综合废水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进水量、出水量、污染物排放情况、停运时段、药剂投加时间及投加量、污泥产生量等。 1次/1日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2、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