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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至少包括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季度执行报告还应包括各月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原料及其消耗量、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排放量等信息。 季报 执行报告有关内容须按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进行编制。 每季度首月15日前提交上一年度执行报。
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信息公开情况、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结论、附图附件等。 年报 1.如有其他紧急需要上报的信息,企业应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上报 2.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执行报告有关内容须按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按照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每年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