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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2.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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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及联系方式,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环境自行监测方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执行标准限值、超标情况、排放量、核定排放量情况。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