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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证编号 1年一次记录,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按照要求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T313、HJ819等相关要求执行 一次/季度 按照要求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每产生一次记录一次 按照要求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各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b)非正常情况:排污单位开停炉(窑)、设备检修等非正常情况信息按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开停炉、窑)工况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投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 报具体情况。生产设施 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燃料消耗量等;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原则上不少于1次/天 按照要求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 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 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按照要求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 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运情况包括生产设施 、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 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实际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每班一次 按照要求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党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每班一次 按照要求至少保存五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按照要求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按照要求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按照要求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