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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和天津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 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公开频次不得低于所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提出的要求。 1.排污许可证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各项内容; 2.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3.其他应该公开的环境信息。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关于进步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