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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产污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一次一年。 对于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对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一次一年。 对于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记录采样日期、无组织采样点位数 量、各点位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无组织排放工序、污染因 子、采样点位、各采样点监测浓度、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是否超标。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废水类型、水温、出口流量、污染因子、出口浓度、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的开展的手工监测监测完成时。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信息包括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等。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及工艺、编号、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量等信息。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中其它台账管理信息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日期各记录1次。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用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气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气排放量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防治措施运行情况和效果。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订指南》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订指南》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1批次/次 危险废物管理信息:1批次/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