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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生产设施编号、名称及其产能、设计值等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污染防治设施编号,名称及设计处理能力等主要技术参数 1次/年 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厂区清扫频次、日常检查维护频次等 1次/日 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生产设施生产运行状态、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用水量、用电量等;2.非正常工况:生产设施起止时间、事件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信息。 正常工况下1次/日,非正常工况下,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 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运行情况(开停机时间、运行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或更换时间、添加量等)2.非正常工况:污染防治设施名称、编号、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事件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信息。 正常工况下1次/日,非正常工况下,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 台账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每次收集存储的危险废液种类、重量、时间等信息;2.每次收集存储的一般固废种类、重量、时间等信息。3.危险废物存储间巡查检查记录。 每次收集、存储、检查进行记录 台账保存不得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