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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记录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未发生变化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 /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 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自动监测运维记录,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方法、频次、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建立台账记录报告。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按监测方案执行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企业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的有效性,加强环境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定期检查期间1次/天。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时间产品产量;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的消耗量。 1次/班,连续性生产的1次/日,周期生产的1天/日,原辅材料及燃料1次/批,每非正常工况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记录袋式收尘器设施名称、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信息。 1次/班,异常情况期间记录1次,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危固废产生、处置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固体废物和危废产生时及时放入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 危固废产生、处置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噪声超标或设施维修更换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