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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包括: a.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燃料使用情况等。 b.非正常工况下的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按周记录,1次/日;非正常工况按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明确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应记录:开停机时间,运行时间,是否正常运行。 2)废气治理设施还应记录:处理风量、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量、治理效率、数据来源、标准限值,还应明确排放口温度、压力、排气筒高度、排放时间、副产物产生量等。 3)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参数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实际处理量、实际进水水质、实际出水水质、药剂投加种类、药剂投加量、污泥产生量等信息。 异常情况下的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异常情况按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监测结果(监测报告)、是否超标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要求 1.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本情况,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去向等。 2.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情况,包括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量,贮存量,委托处置单位及处置量。 3.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受单位,废物流向类型等。 B、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定期组织员工演练。 A、一般固废台账记录频次:基本信息记录频次为1次/年,流向信息记录频次为1次/月,出厂信息记录频次为1次/批次。 B、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记录频次为三年备案一次,每年内部更新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