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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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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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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等)、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污水治理、脱硫、脱硝、除尘等)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以及防渗漏/泄漏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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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 1 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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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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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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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仪器及型号、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等)、信息报告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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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监测频次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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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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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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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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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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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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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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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控制措施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错峰生产和特殊时段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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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发生记录1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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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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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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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台账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执行,应包括:记录时间、产生废物的设施名称及编号、产生的废物名称(代码)及类别、废物去向(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和数量以及转移联单编号、委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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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发生记录 1 次/日;工业固废按 1 次/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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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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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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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机组记录运行时间、用煤量、发电煤耗、实际发电量、实际供热量、负荷率;入厂煤情况统计;
2.机组入炉煤收到基全硫干燥无灰基挥发分、收到基灰分、低位发热值等燃料信息。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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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1 次/日或批次
非正常工况: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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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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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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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脱硫剂使用量、脱硫副产品产生量、脱硝剂使用量、粉煤灰产量,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治理效率;
2.DCS彩色曲线:脱硫DCS曲线包括机组负荷、烟气量、原烟气二氧化硫浓度、净烟气二氧化硫浓度、浆液循环泵电流、烟气出口温度、供浆泵流量或电流;脱硝DCS曲线包括:机组负荷、烟气量、脱硝A/B侧的出入口氮氧化物浓度、A/B侧入口的喷氨流量、A/B侧入口的烟气温度;除尘DCS曲线包括:机组负荷、烟气量、风机流量、原烟气颗粒物浓度、净烟气颗粒物浓度、烟气出口温度等(DCS曲线截屏后粘贴在WORD文档中,注明每条曲线代表的含义,注明机组编号,量程合理,每个参数按照统一的颜色画出曲线);
3.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运行工况、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排水去向等;
4.烟气连续自动监测设施运维记录;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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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1 次/日或批次
非正常工况: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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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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