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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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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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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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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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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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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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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尾自动监测设备及辅助设备应定期开展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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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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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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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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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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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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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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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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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项必须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污染源类别、监测日期、监测时间、排放口编号、监测内容、计量单位、监测结果、监测结果(折标)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手工测定方法、手工监测仪器型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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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行监测要求不同监测项不用监测频次进行,并实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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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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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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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窑、水泥磨、出厂水泥的产品产量;各类原辅料及燃料信息的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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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批次记录,每月汇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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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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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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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利用、处置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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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填报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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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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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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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对应措施。
2、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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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故障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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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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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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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破碎机、生料磨、煤磨、回转窑、水泥磨、包装设施的生产参数、产能、运行状态、成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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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次/日,每月汇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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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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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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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记录水泥回转窑喂料量、预热器系统温度压力、风机变频器运行参数、电机电流、收尘器温度、负压。设备故障开停机时间等。防渗漏及防泄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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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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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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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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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设施应每班进行检查,各袋收尘器检查记录:脉冲仪、脉冲阀、气源压力、有无漏风漏气、空压机有无故障、收尘风有无故障、机维护过程、运行时间、检查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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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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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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