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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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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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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评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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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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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记录保存
8.1.4.1纸质存储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8.1.4.2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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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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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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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周,1次(非正常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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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记录保存
8.1.4.1纸质存储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8.1.4.2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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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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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有当日值班人员记录,每日记录 1 次。b)药剂添加采用批次投放,设专人负责,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对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设施、消毒设施分别记录每日的进水水量、
出水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药剂名称及使用量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
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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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运行情况每日
记录1次;药剂添加
情况按投放形式,按批次投放的,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手工加药的,每日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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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记录保存
8.1.4.1纸质存储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8.1.4.2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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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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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按照本标准所规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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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每次开展
手工监测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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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记录保存
8.1.4.1纸质存储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8.1.4.2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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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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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不少于 1 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 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贮存、处置措施、处置单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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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不少于 1 次/天;医疗废物手机存放记录频次原则上不少于1次/日;转移处置信息按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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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记录保存
8.1.4.1纸质存储
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8.1.4.2电子化存储
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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