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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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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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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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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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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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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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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信息主要记录监测时间、监测点位和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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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照本标准所规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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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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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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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检修情况,包括故障设施名称、编码、原因、检修过程以及检修期间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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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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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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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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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状态及运行时间段,是否正常运行;(2)生产符合,即实际接诊能力与设计接诊能力的比值;(3)病床使用情况及接诊人数统计;(4)原辅料,记录名称、用量、成分、品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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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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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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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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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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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1 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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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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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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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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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运维管理班次记录,每日记录 1 次。 b)药剂添加情况根据投放形式来确定,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用手工加药方式的,每日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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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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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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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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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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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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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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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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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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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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