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其他许可内容

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22
22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0 50 企业夜间不生产,噪声监测频次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1次/季度。
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环评及批复中有关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措施和要求。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活动。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落细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3.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4.规范编写并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5.规范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做好台账信息记录和保存;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固体废物的管理、储存、处置;7.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日常管理和应急演练。
其他许可的内容
/
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