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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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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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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洗毛机、分毛机、烘干机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能力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污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喷淋塔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排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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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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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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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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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来源地。5)其他:用电量、用水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燃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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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b)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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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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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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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参数和排放情况。
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
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运行状态,袋式除尘器记录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风量等。喷淋塔记录循环水量、实际风量。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原料或产品封闭和遮盖情况、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
3)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废水处理量(t/d)、废水回用量、废水排放量、出水水质等。
b)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防渗漏要求、防泄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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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b) 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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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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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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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按照本标准 7.7 执行。
b)监测质量控制按照 HJ/T 373 和 HJ 819 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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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标准 7.7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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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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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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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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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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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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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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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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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月记录,1 次/月。
b)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一般在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其他信息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记录。
c)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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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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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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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中规定(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附表1至附表3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
(二)附表4至附表7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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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表1:1次/年;附表2:1次/月;附表3:1次/批次。
2、附表4至附表7,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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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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