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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记录单位基本信息; 2、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3、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未发生变化1年/次,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批次或1次/日或1次/班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2、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报告等; 1次/批次或1次/日或1次/班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HJ819及技术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的内容; 2.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发生超标排放情况的,应当记录超标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指南要求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HJ944及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 2、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3、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4、危险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情况; 5、排污许可证上载入的相关要求。 规范要求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采用手工监测的,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管理信息参照技术规范HJ1200-202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 规范要求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