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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 2.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 3.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情况 设计处理能力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存档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生产设施正常工况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名称及对应的产品名称、主要生产工艺、设施数量、编码、设施规格参数、立即生产时间、对应产品或半成品的实际产量等。 2.主要原辅料信息:产品名称、生产该产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累计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等。 3. 燃料信息:燃料名称、累计用量、品质等。 4. 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信息:生产设备名称、编号、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产品名称、使用原辅料及燃料名称、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1次/月。 2.主要产品或半成品实际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月记录,1次/月;非连续生产的,按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 3.原辅料:1次/月 4.燃料:1次/月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存档5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设备型号、监测结果(附监测报告)、是否超标。 每次开展手工监测后记录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存档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 2. 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 3. 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放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1次/周 非正常工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存档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存档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每次产生或清运固(危)废均需记录1次,每次清运危废需产生联单。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存档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监测期间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有组织一般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各生产单元分别记录所在生产单元名称、该生产单元全部一般排放口治理设施数量、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并按班次开展点检工作,记录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运行参数应记录污染控制措施名称及工艺、对应生产设施名称及编号、污染因子、控制措施规格参数。 按班次进行记录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存档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原辅料、燃料采购信息:记录燃料名称、采购量、采购时间(记录时间)、硫分、热值等 按照采购次数记录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存档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