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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监测时工况。 监测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 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记录污染治理设施、异常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特殊时段:重污染天气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 非正常情况:时间、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燃料消耗、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 原则上特殊时段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一次记录。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线名称、生产设施名称、编码、设计设施参数、运行设施参数、各生产线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名称与产量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每批次记录1次。产量产量每批次记录1次。原辅料、燃料用量:每批次记录1次,其他每周记录1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有组织废气:记录设施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信息、废气处置设施相关耗材名称、设计消耗量、实际消耗量 无组织废气:记录时间、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措施描述等废水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主要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耗电量、药剂情况。 污染防治:每天1次 污染物产排污:按天记录 药剂添加:每批次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流向、出厂环节信息; 危险废物: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按年填写,流向信息按月填写,出厂信息按批次填写; 危险废物根据实际产生批次以及入库出库时间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