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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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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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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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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产量:连续生产按日记录,1 次/日。
非连续生产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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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819执行,并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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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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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3)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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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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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819执行,并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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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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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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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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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819执行,并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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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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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 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 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2)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 、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 (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3)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 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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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变化进行确定。排污单位实际生产周期与本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报有核发权的环 境保护管理部门备案,经同意后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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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819执行,并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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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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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装置:记录固体废物名称、类别、委托处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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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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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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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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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产噪记录:产噪环节编号、名称、主要产噪设施及数量、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数量、执行排放标准、自行检测记录、监测点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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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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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819执行,并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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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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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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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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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819执行,并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台账至少保留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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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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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入库、暂存、委托转移出库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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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入库、出库记录,每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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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体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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