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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废要求及危险废物要求“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必填信息(附表1至附表3),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选填信息(附表4至附表7),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 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对需要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如剧毒危险废物),可建立内部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全过程追踪管理。对危险废物产生频繁的情形,若从废物产生部门到贮存场所过程可控,能够有效防止危险废物的散落和遗失,则在产生环节可简化或不记录。” 固废发生变动时记录或生产期每日记录一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环境管理台账: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非正常工况、超标情况):非正常工况情形或超标原因、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如:锅炉、烘干塔等)、编码、生产负荷等。 生产设施运行工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年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锅炉、烘干塔等)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及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生产设施信息按年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