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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 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监测质量控制按照 HJ/T 373和 HJ 819 等规定执行。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待本单位所属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产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1、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产量。5)燃料:名称、用量。6)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2、非正常工况:起正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1、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4.4.1-4.4.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2)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3)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气处理能力(m3/h)、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等。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防治措施(厂区降尘洒水、清扫、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等)运行情况和效果。4)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5)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c)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内容: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填报并记录附表1至附表6,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流向信息、在产废单位内部的产生、贮存、利用等信息。d)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内容: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中“6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要求”记录: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 a)正常情况: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DCS曲线图:按月记录,1次/月。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C)一般工业固废记录频次:附表1按年填写,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附表1;附表2按月填写,附表3按批次填写,附表4、附表5和附表6均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d)危险废物记录频次: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