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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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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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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核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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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每年一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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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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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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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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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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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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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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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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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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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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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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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相关运行参数和维护记录。a)污染治理设施包括特殊医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综合污水处理站的格栅井、调节池、管道混合器、消毒池。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药剂名称及使用量等。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2)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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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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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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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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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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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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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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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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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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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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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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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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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附表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附表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附表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严格规范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工作,建立危险废物专项台账,完整记录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工序、产生量、贮存位置、贮存数量、转运交接、转移联单、委托处置单位、处置量、库存余量等全过程信息。台账记录真实完整、连续可查,不得漏记、错记、篡改,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转运到处置全流程可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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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附表 1
附表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
附表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严格规范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工作,建立危险废物专项台账,完整记录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工序、产生量、贮存位置、贮存数量、转运交接、转移联单、委托处置单位、处置量、库存余量等全过程信息。台账记录真实完整、连续可查,不得漏记、错记、篡改,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转运到处置全流程可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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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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