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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保存期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等。 运行状态1次/批次,生产负荷1次/批次,产品产量1次/批次,原辅料燃料1次/批。 保存期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防渗漏是否符合要求;2)废气处理设备运行时间、治理效率等记录;3)无组织废气治理记录:厂区降尘酒水次数、车轮清洗(扫)方式;4)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5)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防渗漏、防泄漏是否符合要求。 运行期间1次/天。 保存期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按照HJ 819及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2)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 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3)非正常情况: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等。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保存期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1次记录1次。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1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期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