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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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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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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环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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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 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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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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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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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包括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信息。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等。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际产品产 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原料、辅料、燃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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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一般按日或批次记
录,1次/日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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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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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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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品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气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气排放量等。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防治措施(厂区降尘洒水、清扫、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等)运行情况和效果。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水去向及受纳水 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b)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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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 批次。b)非正常情况按照异常情 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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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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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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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学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 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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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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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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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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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台账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的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产废单应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a.必填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b.选填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休废物贮存环节记 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休废物 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上述4张表,根据地方及企业管
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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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必项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需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 按批次填写。b.选填信息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 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休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
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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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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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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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信息严格按照实际生产状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包括记录时间、产生环节、废物名称、代码、物理性状、去向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排污单位应每月汇总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包括记录时间、废物名称、上月底贮存量、本月底贮存量、自行处置量、委托贮存利用处置量、委托单位名称及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等。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还应填报危
险废物的来源、废物名称、代码、接收数量以及去向等信息。b)危 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台账应包括记录时间、贮存设施名称以及贮存危险废物名称、代码、入库量、出库量等。危险废物自行处置设施台账主要包括记录时间、自行处置设施名称、运行状态、自行处置危险废物名称、自行处置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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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和危险废物接收情况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确定,待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技术规范发布
后,从其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按月度统计;贮存、处置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每周或每批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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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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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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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2、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
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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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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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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