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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人、地理位置、企业规模、企业运行时间、企业产值、环保投资情况、环评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等;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等。 对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监测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 按照HJ819及各自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记录发生故障的污染治理设施、异常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非正常工况:按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工况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燃料消耗量等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每天记录一次,非正常工况下,发生时记录;污染防治设施故障,发生记录;无组织管理信息,1次/日;特殊时段,特殊时段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况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和燃料:记录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及占比、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能力(立方米小时)、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药剂使用量及运行费用等; 废水治理设施:记录废水处理能力(吨/旧)、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吨)、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等。 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要求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转移量;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按危废产生入库、委托或自行处置出库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音》要求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按照HJ819等标准按要求执行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