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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机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可参见附录G中表G.5-G.6 执行HJ 1118-2020中5.4.3的要求 记录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指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规定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实际产生时记录。 记录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 式和卸油量等 1 次/季度 记录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次/季,若污染设施出现异常时按工况记录,1次/工况期 记录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