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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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产污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产污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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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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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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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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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产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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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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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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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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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记录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异常工况:记录异常工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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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1 次/班;非正常工况:1 次/非正常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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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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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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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有组织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采样记录(采样日期、时间、点位、采样人姓名等),并记录排放口编码、污染因子、监测浓度、监测浓度(折标)、测定方法及是否超标等信息;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并记录污染因子、监测浓度、测定方法及是否超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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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行监测要求频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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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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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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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c)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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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 技术规范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c)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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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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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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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包括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流向信息(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出厂及转移信息等(出厂时间、数量、运输信息、流向类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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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流向信息 1次/月;出厂转移信息按批次填写,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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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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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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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入库、出库、委托处置等环节的相关批次编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时间、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及代码、产生/入库/出库/委托量、容器/包装的类型数量、经办人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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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其他特殊情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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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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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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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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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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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留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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