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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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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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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生产设施运行参数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码、主要生产设施参数、设计生产能力、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名称、种类、用量等。非正常情况时:记录故障设备名称、故障原因、起止时间、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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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时,按批次记录,1次/班次;非正常情况时:非正常工况期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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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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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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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时:记录所有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规格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药剂或材料更换添加情况、是否正常运行;非正常情况时:记录故障设备名称、故障原因、起止时间、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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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时,按批次记录,1次/班次;非正常情况时:非正常工况期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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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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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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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监测点位、污染因子、监测仪器及型号、监测浓度、采样方法、是否超标等;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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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污染物监测频次,及时监测、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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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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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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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1)记录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信息。(2)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备名称、编码、生产负荷等;(3)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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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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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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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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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特殊时段(如重污染天气期间等)环境管理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b.停产或错峰生产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c.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记录的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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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上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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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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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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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产生日期、产生量、贮存环节、处置去向、处置量等。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情况进行记录,主要记录:产生环节、产生日期、产生量、贮存量、运输处置量、运输处置单位、运输处置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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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每流转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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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5年,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至少不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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