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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 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本标准规定的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应按天次至少记录厂区降尘洒水次数、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小于 1 天 1 次。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停产的纺 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生产设施运行参数,包括设备名称、主要生产设施参数、设计生产能力、产品产量、生产负荷、 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 a)产品产量:记录最终产品产量; b)生产负荷:记录实际产品产量与实际核定产能之比; c)原辅料:记录名称、种类、用量等;d)记录燃料硫化氢含量等。 生产运行状况:按照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 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设施按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间歇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完整的生 产过程进行记录。 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每批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所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格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停运时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a)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防治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防治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 (m 3 /d)、运行参数、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水去向等。 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入口风量、污染物项目、排放浓度、排放量、治理效率、数据来源,还应明确 排放口烟气温度、压力、排气筒高度、排放时间等。 b)停运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记录内容反映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 c)主要药剂添加情况:记录添加药剂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 污染物排放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 阶段记录,每阶段记录 1 次。 药剂添加情况:每班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固废记录信息: 1.结合环评,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包括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等。 2.固体废物流向,包括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 3.出厂及转移信息,包括固废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 1.固体废物产生信息按年记录,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另行记录。 2.固体废物流向按月记录。 3.固体废物出厂及转移信息按批次记录。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废记录信息: 1.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信息。 1.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按年记录,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危险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另行记录。 2.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信息按批次记录,按月装订成册,定期汇总。 台账应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治遗失。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非正常工况记录信息: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起因、是否报告、所采取的措施等。 按工况期记录,没工况期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