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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 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 台账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3)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4)燃料信息:名称、处理(消耗)量、成分分析数据等;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按日记录,1次/日。 4)燃、辅料:处理量(消耗量)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燃料成分分析 按照检测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 下内容。 正常情况(1)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排口温度等;(2)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无组织控制措施运行、检查、维护及时间等信息记录; (3)废水治理措施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4)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固体废物产生环节、处置去向; 非正常状况记录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状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b)非正常状况:按照非正常状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状况期。 台账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第 7 章节相应要求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固体废物焚烧》(HJ1205-2021)第 6 章节执行 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第 7 章节相应要求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固体废物焚烧》(HJ1205-2021)第 6 章节执行 台账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2)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1次/日 台账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危险废物 产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等。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产废单位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a.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 b.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上述4张表,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1)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适用于危险废物日产日清的情形,其他情形可做适当调整;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原则上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报表,并按月装订成册。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a.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b.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台账保存期不低于十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