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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时记录一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产废单位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a.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 b.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上述4张表,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a.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b.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 产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等。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适用于危险废物日产日清的情形,其他情形可做适当调整;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原则上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报表,并按月装订成册。 至少保存五年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 (和面机、制馅机、发酵罐、反应金、萃取塔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 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況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統、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用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況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铺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非正常工况的铺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麻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来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上況 按照工況期记录,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情況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況:添加(更换) 时间、添加量等。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袋式除尘器:除尘器进出口压差、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旋风除尘器: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静电油烟处理器:风压、实际风量: 湿法油烟处理器:风压、实际风量。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制冷系统和液氦储罐密封检查和检测情况、老化阀门和管 道更换、产臭区域加單或加盖情况或除臭剂种类。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 (V/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況等)废水排放 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 《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 (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人的污水处理一名称等。 b)非正常情况 起上时间、河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肉、应对措施,是杏报告等。 a)正常情況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非正常情況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a)按照本标准7.7 执行,待食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b)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373 和HJ819等规定执行。 按照木标准了7.7执行,待食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洽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 情況。 c)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 各记录1次。 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