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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①企业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②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等; ③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可包含下列信息:a)袋收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b)脱硫设施:对应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设计处理污染物浓度限值、设计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等信息。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破碎机、陶瓷窑等)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正常生产期间,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信息,具体包含下列信息:1)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2)脱硫设施应每天检查:是否与主机同步运行、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3)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正常生产期间,每天检查记录。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①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②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③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内容参见HJ954。 按监测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①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②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③非正常情况: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④本单位属于简化管理排污单位,需要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⑤固废管理参照HJ1200。 按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特殊时段、非正常情况发生时间及时记录;执行报告1次/年;固废产生、暂存、转运时及时记录。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产废单位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a.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 b.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上述4张表,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a.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b.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