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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 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时,1年记录1次。发生变化时及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监测后进行记录。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定期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情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积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各种原辅材料的用量等数据。b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一次。b.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一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和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的参数、维护记录。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的实际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处置去向等。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a正常情况: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2)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的,按产排阶段记录,每个产排阶段记录1次。b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2.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记录;3.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4.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1.1次/年;2.1次/月;3.按批次填写;4.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危险废物发生变化时记录。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