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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22
22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5 55 噪声监测频次1次/季度
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等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涉水重点排污单位明确雨污分流要求及废水处理风险防范措施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1.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 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3. 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等途径报送)。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一、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要求:(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二)相关排污单位落实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要求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等方式,也可按照“一厂一册”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限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根据政府部门相关应急预案,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完成相应削减所在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百分比。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最新环境保护、最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等要求。(三)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四)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五)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二、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工作,排污单位要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必须立即维修或更换,并及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三、严格执行环评制度 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后,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变更并领取排污许可证。四、环境风险防范排污单位要扎实做好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和风险评估工作,认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工作。五、按照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噪声和放射源的管理和处置。六、排污单位要确保密切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察、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执法工作。七、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存在需变更情形的,企业主动申请变更。
其他许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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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是否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