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
根据《禹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当年度应急减排清单规定,在启动应急预警时,全市企业应按照规定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管控措施。 |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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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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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生产线或生产设施应当按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并削减相应比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国家规定的需要进一步实施污染管控的特殊时段,应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减排措施。 |
其他许可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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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计划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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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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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有关规定,浇注生产工序按规范要求安装符合可行性技术的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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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至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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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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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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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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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至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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